顾军,男,现年41岁,经朋友介绍,于2013年8月18日来到邱村开发区某企业承建单位的建筑公司做电焊工,9月2日上午10时许,工作中不慎从4米高空坠落,经广德县第二人民医院诊断,左肋骨折一根,需卧床休养,来访者要求支付治伤养伤期间的工资、误工补贴、营养费、生活费等各项补助。
邱村综治办根据镇分管领导批示,于当日下午迅速要求承建公司结清日前工资,并组织开发区、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赶赴现场看望了伤者,了解详情,并联系了建筑公司负责人。次日,公司负责人安排伤者去医院检查治疗,根据医嘱展开协调。经调解,承建公司于9月9日补偿顾军工伤、医疗等一次性补助费用7700元。
伤者顾军对邱村镇综治办给予的关爱和快速调处工作非常敬佩,愉快地踏上了回家休养的征途。
(邱村镇彭长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