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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红色基点”工程创建 “党小组之家”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07 10:3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964 字体:

各村(社区)党组织:

现将《关于实施“红色基点”工程 创建“党小组之家”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7日 

 

中共邱村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印发   

(共印5份)

关于实施“红色基点”工程

创建“党小组之家”的意见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下移党建工作重心,实现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全县“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村(社区)党小组中实施“红色基点”工程,全力打造一批示范效应好、带动能力强、作用发挥实的“党小组之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准则,科学设置党小组,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和活动方式,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形成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二、党小组设置

1、党小组设置要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内活动开展、有利于联系人民群众、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原则;

2、根据党员数量、年龄结构、分布情况、现居住地和从事行业等进行合理设置;

3、每个党小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要做到老中青党员、流动党员合理分布;

4、村(社区)“两委”班子、后备干部中的党员编排在不同的党小组内;

5、各党小组提倡有一个特色鲜明的名称;

6、党小组的设置由村(社区)党组织研究决定,并报镇党委备案;

7、各党小组设党小组长1名;

8、按照镇领导干部联系村(社区)方案,确定1名党员干部为联络员,负责联系“党小组之家”建设工作。

三、党小组长选配

1、党小组长的任职条件:

①中共正式党员;

②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长期在家;

③有一定的文化知识,能带领学习上级政策文件;

④政治素质高,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团结和带领党员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⑤热心党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⑥遵纪守法,家庭和睦,能深入联系群众,公道正派,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⑦村(社区)“两委”成员及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兼任党小组长。

2、党小组长的选任方式:

①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小组长任职条件,在广泛征求党小组成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确定候选人;

②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召开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成员表决产生;

③提倡党小组长与村民组长兼任。

四、“党小组之家”设立

各党小组要按照“六个一”标准,即“一块标牌、一组书报架、一组资料柜、一个公示栏、一套电教设备、一本活动记录”,建立“党小组之家”, “党小组之家”原则上设在党小组长家中,也可以根据党员居住相对集中、便于开展活动的现实需求,新建或改建党小组活动阵地,由支部所辖党小组共同使用。

五、党小组职责任务

党小组在村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党员开展“五项基本活动”:

①每月一个活动日。每月固定1天为党小组活动日,开展集中学习、志愿服务等多形式活动。

②每月一次小组学习。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小组会议,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议,集中学习落中央和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镇、村部署的重大工作。

③每月走访一户群众。党小组每名党员结合实际联系一定数量的群众,每月至少走访其中1户。

④每年为群众做一件实事。结合两学一做“亮·比·评”活动,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做好相关记录。

⑤每月收缴一次党费。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后备干部推荐工作。

六、党小组长工作职责

1、政策宣传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集党小组会,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党规党纪等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

2、活动组织员。落实好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结合“三会一课”、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开展党性教育日、志愿服务日、卫生督查日、走访联系日、议事协商日、民主评议日等“六个日”活动,做到年初有计划、活动有记录、年终有总结。

3、党务监督员。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协助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优秀党员推荐和党费收缴等工作。

4、群众工作员。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收集了解社情民意,摸排不稳定因素,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带领党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完成村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保障机制

1、建立教育培训机制。镇党委每年组织党小组长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重点围绕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管理等方面知识,提高党性修养,增强看齐意识。

2、建立考核奖励机制。镇党委要根据党小组、党小组长职责,科学制定考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作为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镇党委每年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小组和党小组长,对工作有创新、活动组织好、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党小组长,可优先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各类先进的推荐对象;对考核不合格的党小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党小组长职务。

3、建立联系沟通机制。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要建立联系党小组制度,了解、指导党小组活动,支持和鼓励党小组长开展工作。要创造条件让党小组长参加学习培训和政治活动,对村级事务决策、村干部推荐考核、各类先进评选等工作要先听他们的意见建议。

4、建立关爱帮扶机制。要建立“1+X”联系帮扶机制,每名党小组成员要结合实际联系年老、残疾、疾病、贫困等不同类型党员群众,定期走访,开展谈心谈话、关爱健康、困难帮扶等活动,做到惑时有人解、病时有人问、生活有帮扶,努力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八、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小组之家”建设工作,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推进措施。3月底前,完成“党小组之家”建设试点选择工作;4月中旬前,要制定实施方案、月度目标和推进措施,并完成动员部署工作;5月上旬前,党小组设置、人员配备、基本设施购置、相关制度建立等工作落实到位,并取得初步成效。

2、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各党组织要强化工作指导,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小组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党小组长岗位补助制度,加强对党小组长的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对成绩突出,群众拥护,考核优秀的党小组长要加强宣传,选树典型。

3、组织考核,强化督查。镇党委将结合农组日常考核,采取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党小组之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计入年度农组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对创建不力或落后序时进度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创建成效明显、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小组,申报全县基层党建“红色基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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