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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县第七批选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17 16:09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695 字体:

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县第六批选派帮扶工作总结表彰暨第七批选派干部、党建指导员(文明创建指导员)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第七批选派工作开局起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走访调研。各乡镇要指导选派干部开展集中走访调研,通过走访村组干部、老村干、老党员、贫困户、大户能人,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本村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优势,形成调研报告,制定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调研报告、任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经乡镇审核后,由各乡镇组织办统一于5月底前报县选派办。

二、开展培训指导。各乡镇要加强选派干部农村工作各项知识、业务的学习培训,明确目标任务和纪律要求,切实增强做好选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明确一名乡镇党政领导专门联系帮扶选派干部,及时到村帮助选派干部熟悉村情,尽快融入。5月份,各选派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要深入选派村,与选派干部一起调研分析,结合单位优势和选派村实际情况,指导选派干部理清工作思路,研究确定选派村的发展规划和帮扶计划,具体帮扶计划(附件1)于5月底前报县选派办。

三、提供工作保障。各乡镇要切实关心支持第七批选派干部工作,做好办公设备、食宿安排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的生活交通补助。各选派单位要认真落实选派干部在村任职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帮助选派干部及时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四、严格监督管理。2017年4月到村任职的退出现职领导岗位干部、退休干部纳入第七批选派干部管理,严格遵照《广德县第七批选派干部管理办法》(广组〔2018〕54号)执行。各乡镇要严格落实选派干部在岗在位、考勤和请销假、安全管理等日常监督管理制度,每周通过电话了解选派干部在村情况,并做好登记。从5月份开始,实行电话查岗情况半月报制度,每月15日、30日前各乡镇将电话查岗情况半月报表(附件2)报县选派办。同时,严格实行工作日志、双月报表制度,每月10日前由各各乡镇统一收集纸质版报县选派办,作为选派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5月中下旬,县委组织部将赴各选派村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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