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的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1项,其中新入选项目30项、扩展项目1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为弘扬宣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
附:宣城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宣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9日
来源:宣城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