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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广德:“林长+综治” 铺就乡村振兴最美底色

发布日期:2024-10-11 10:0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30 字体:


“农村老百姓多是‘靠山吃山’,这些山林对我们来说,真的很重要。你们帮助我调解这起林权纠纷,解开了我多年的心结,非常感谢!”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邱村镇芦塘村赵坞组的村民姜某说道。

今年9月初,在一次村级林长巡山的过程中,芦塘村党委书记兼村级林长汪洋排查到一起山界纠纷矛盾。起因是姜某称其山上的松杉未经过其同意被村民圣某砍伐,并进行售卖,而圣某则称这片山场是他的,双方各执一词,一时间争持不下。

经向周围村民多方打听、调查发现双方在该纠纷地上确实都有种植历史,但因年代久远,如今已经找不到明确的分界线。

了解到缘由后,汪洋立马召集护林员和当时的老队长与争议双方进行座谈,并在事发林地进行实地勘察,双方面对面进行沟通,当场进行协商,重新划定了山界,圣某主动提出把多砍的树钱给姜某,姜某也欣然接受此处置结果,双方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书》,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邱村镇芦塘村拥有林地面积2.42万亩,植被覆盖率达到总面积的90%。由于辖区大部分村民长期在外务工,平常对自家(或历史遗留)所有或使用的山林地疏于管理,村民们经常会因林地边界模糊、权属不清等问题产生纠纷,加上林木长大,经济效益显现,矛盾激化,经常导致激烈争执,不仅影响了邻里和睦,更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及基层治理构成了潜在威胁。

此次争议调解成功,充分体现了林长制的优势,有效实现矛盾纠纷的早发现、早处置,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自2017年林长制实行以来,芦塘村共调解各类涉林纠纷26起,均已成功调处,化解率达到100%,切实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近年来,邱村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林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级“法律明白人”作用,以“林长+综治”的工作模式,直面老百姓身边的急难愁盼,释法明理、解心解气,以“润物无声”的举措实效助推林长制工作深入群众心中,从有名走向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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