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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组〔2018〕71号-关于进一步严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2 09:3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3232 字体: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严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防止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干扰,维护正常换届秩序,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肃纪律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保障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来抓。在换届期间,各级党员干部、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参与换届工作的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工作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障依法依章参选、公平竞争和有序竞选。

(一)严守政治纪律。严禁传播和散布影响、干扰换届工作的言论;严禁发表与党的主张、决定相反的言论;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影响干扰换届选举工作。村和社区党员要把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与按党章规定、贯彻党的主张和决定统一起来,把遵守国家法律与党的纪律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严守组织纪律。严禁以暴力威胁、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严禁利用宗教、宗族、宗派或者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以及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严禁用金钱、财物或其他利益等实施贿选;严禁以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候选人进行恶意中伤;严禁突击花钱,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以及低价处理集体资产等;严禁离任后擅自处理人、财、物以及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居)务等。

(三)严守工作纪律。换届选举有关人员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村和社区“两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不得以种种借口推诿工作责任或敷衍塞责,如因相关人员履职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的,从严追究责任。

二、强化工作措施

各地要通过多条途径、多种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

(一)严格程序步骤。要认真研究制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阶段、重点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及具体工作要求,精心编制换届工作流程图。同时,引导村(社区)依法依规制定好具体方案,进一步细化选举程序、选民资格认定、委托投票、有效选票认定以及回避制度等相关规定,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和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严肃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文件等精神,不断增强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广泛宣传村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目的要求、方法步骤、选人标准和操作规程,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选举权利。

(三)规范竞争行为。全面实行乡镇党委、太极洞风景区党工委与候选人谈话、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等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要公开张贴在村和社区醒目位置,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候选人可在村和社区党组织、村民(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下,通过竞职承诺、现场问答等形式,正当宣传展示自己,但要防止不切实际的承诺。

(四)加强监督防范。要完善选举监督体系,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各种手段做好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采取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邀请“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社会监督员等措施,积极探索舆论监督途径,加强社会力量对换届选举的监督。要做到三个重点监督:一是对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候选人提名、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登记、投票委托、投票选举等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督;二是对那些选情复杂、竞争激烈的重点难点村(社区)进行重点监督;三是对通过“三资”审计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矛盾较多的村和社区进行重点监督。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并采取司法提前介入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解决苗头性问题。

三、加大查处力度

严格执行《广德县防止和查处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暂行办法》,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严肃查处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贿选等行为:一是向选举人赠送现金、存单、银行卡、会员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或实物等进行拉票的;二是为选举人提供吃请、旅游、休闲、健身、娱乐等消费活动进行拉票的;三是以慰问、帮扶名义向选举人变相赠送财物进行拉票的;四是以交保证金形式,许诺当选后将保证金分发给选举人进行拉票的;五是以许诺当选后赞助村级组织或群众团体活动经费、免除村(居)民债务、给予选举人其他利益或好处等进行拉票的;六是以违反规定分发集体资产,用集体或个人资金为选举人交纳各种保险、费用进行拉票的;七是向其他竞选人送钱送物或给予某种利益,让其退出选举的;八是以贿赂等手段诱使、收买选举工作人员在选举中舞弊的;九是其他影响选举人意愿的变相贿选等行为。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夯实各级责任。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贯穿整个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全过程。要对严肃换届纪律专门进行部署,拿出过硬措施,及时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把好“入口关”,严防“村霸”、涉黑涉恶人员进入村和社区“两委”班子,对涉嫌搞拉帮结派,利用“三宗”、黑恶势力、地方势力等派别活动和非组织活动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正常的选举秩序。

(二)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县乡两级要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限时办结。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手段,以及利用“三宗”、黑恶势力等干扰破坏、妨碍选举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宣布当选无效。对换届选举中查处的典型案例,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二是建立换届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掌控和处理;完善换届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和对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并作出相应处理。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将适时对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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