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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村镇聚焦河长制 解决河长“四问”

发布日期:2020-01-13 16: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1412 字体:

 

为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名”转向“有实”,促进河湖体系健康化发展,持续改善河湖面貌,邱村镇聚焦河长制,解决河长“四问”。

一问河长“干什么”,落实河长工作职责。邱村镇针对全镇河流、水库、湖泊设置镇村河长,并聘请民间河长加强河湖库管护工作。截至目前,邱村镇已设立镇级河长10人,村级河长24人,聘请民间河长18人;出台并落实河长制六项工作制度,对河长工作规范化、细则化;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由镇总河长、邱村镇党委书记蒯浩宁主持会议,对各级河长职责进行再强调、再落实。

二问河长“谁来干”,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邱村镇在设立河长同时,亦设立河长牵头部门,将河湖长制工作具体细分至部门,由部门牵头处理;强化部门协调,镇河长办负责牵头并协调各部门协作处理河湖问题,在南阳水库“库中库”拆除行动上实现部门联动,环保、综治、公安、自然资源与规划、农业、水利等多部门联合行动,顺利达成拆除目标;积极落实上级河长及牵头部门任务目标,发挥属地责任,2019年完成上级河长和牵头部门交办任务9次。

三问河长“怎么干”,因河施策,精准施策。针对全镇范围内河湖库编制“一河一策”,找问题,列目标,做到有计划、有方法;年初制定河长制工作实施计划,年终根据河长制工作完成情况制定完成计划并用作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参考;组织镇村河长、河长办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河长业务培训会,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四问河长“干不好怎么办”,加强河湖长问责和落实考核机制。将河长制工作列入镇对村考核,明确河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开展工作督察,对各村河长制工作进行考察,并就发现情况下达督查意见;针对督查发现问题,由各村结合整改情况进行回复,发现整改不达标或弄虚作假情况一律予以年终考核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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